时间:2012年04月11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
各分院工会、院本部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委开展的“创先争优促发展,打造一流立新功”主题活动要求,努力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在广大女职工中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经学院工会研究决定,开展以“我的幸福,我的力量”为主题的女工风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本次比赛以“我的幸福,我的力量”为主题,围绕“梦想幸福、感受幸福、创造幸福、传递幸福”,鼓励广大女工用行动力创造幸福,用爱的力量传递幸福。通过活动展示女职工的风采、促进交流,提高女职工获得幸福和给予他人幸福的能力,引导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为学院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通过命题演讲、才艺表演两个环节,展现参赛选手“寻找幸福力”活动成果和综合素质。
1、命题演讲(占参赛总分70分):以“我的幸福,我的力量”为主题”,围绕“梦想幸福、感受幸福、创造幸福、传递幸福”阐述自己的观点,本环节参赛选手首先进行简要自我介绍,演讲时间在7分钟以内。
2、才艺表演(占参赛总分30分):主要由参赛选手展示自己多才多艺的一面,可采取诗朗诵、快板、歌舞等,也可表演行业绝招等技艺,本环节可以有本单位女职工助演,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三、大赛运行
1、宣传启动:
学院工会女工委制定下发活动通知、方案。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并向广大女职工做好宣传动员、氛围营造工作。
2、组织比赛: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初赛方案,组织开展。推荐本单位参加复赛的选手(每单位限报1-2人),于5月10日前报学院工会女工委。
(2)复赛:根据各单位的报名情况,由学院工会女工委确定16人参加复赛,最终选拔8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复赛时间:5月中旬。
(3)决赛:经复赛选拔出的8名选手进行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希望各级工会组织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先争优促发展,打造一流立新功”主题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学院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立足岗位、创新创效,为学院实现科学发展再立新功。
2、希望各单位按照大赛要求认真组织好选拔和推荐工作,选手要在演讲内容上抓好创新。要力求以质取胜,以情动人;充分展示出学院女工的风采。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工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上一条:转发“365体育投注做好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
下一条:短信测试无需审核签收
【关闭】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号 邮编:257001
电话:8680697 8680700(传真)招生电话:0546-8557902 8525203 8525210
校长信箱:sdslvc@sdsl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