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10月15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国石化法【2010】538号文件要求,为检阅和展示“五五”普法法律知识学习成果,深入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热情,为“六五”普法营造浓厚氛围,集团公司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创先争优、与法同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根据油田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创先争优为主旨,以竞赛促学法,推进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与学院教学培训经营管理活动紧密结合,为学院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立“创先争优、与法同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由学院综治(普法)办牵头,会同学院HSE委员会办公室、工会、学生工作处组织协调竞赛活动的具体事务。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院综治(普法)办。
三、具体安排
(一)竞赛内容
集团公司“五五”普法期间宣传普及的67部法律法规和中石化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竞赛方式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采取全员答题形式进行。竞赛题目刊登在
2、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答卷的基础上,在全油田选拔成绩优秀的职工组成胜利油田代表队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复赛。
3、第三阶段:决赛根据各代表队的现场问答成绩评选出各奖项,由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奖杯和证书。
各单位、部门要把本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作为检验“五五”普法成果、推动“六五”普法持续开展的重要举措,作为“五五”普法评先推优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局域网和简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竞赛活动的浓厚氛围,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综治(普法)办
上一条:转发管理局法律事务处《365体育投注加快合同及时签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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