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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管理局综治办《通知》要求,为准确掌握学院职工目前出租房屋现状,消除各类治安及安全隐患,现就《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工作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职工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教育,签订《告知承诺书》并报送治安保卫中心备检,让广大职工知晓并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义务,树立自觉登记的意识。
2.治安保卫中心与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协助配合,摸排学院职工出租房屋现状,与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平台上的信息进行核对并更正错误信息,防止漏登漏入、房屋停租、转租、续租等信息更新不及时和房屋及人员信息采集错误的情况发生,同时,将排查情况认真填入《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清查表》,于2月28日前上报局综治办。
3.治安保卫中心要积极配合辖区派出所,认真开展已登记出租房屋的入户排查工作。
具体工作请查阅附件
治安保卫中心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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