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保所、各二级单位劳资、家属、城镇居民管理部门:
由于《胜利油田银企联名卡》已在全局开始发放(预计9月底完成首批卡发放)。为防止“联名卡”发卡和社会保障卡、退养家属门诊医疗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社保卡”)补卡同时进行造成的管理混乱,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暂停职工“社保卡”补换卡(含新办卡)业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丢失或损坏“社保卡”处理。暂停补卡期间,未发“联名卡”的,若“社保卡”丢失、或卡损坏确需持卡办理住院就医结算的,请通过所属社保所办理无卡结算授权。已发“联名卡”的,请启用联名卡(联名卡社保功能区开卡启用后将完全替换原社保卡功能)。
二、“联名卡”的补换。“联名卡”丢失或损坏后的补换卡及新办卡应按“联名卡”有关规定办理,即通过发卡银行办理补换卡手续,社保中心不受理“联名卡”补换卡业务。
三、各社保所接到本通知后,请立即通知辖区各单位,并做好“联名卡”的开卡启用和“社保卡”的停用等各项衔接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
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