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管理局办公室的通知,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2009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09年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提前做好安排。不能停运的单位,应提前做好假期安排。节假日期间,教职工及学生外出时要高度注意安全。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务必将值班表于4月29前报学院办公室。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统筹安排、周密运作,认真组织好节假日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要全面落实重大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密切关注医疗卫生防疫工作,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和稳定工作,确保广大职工过一个安全欢乐的节日。
三、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表见附件。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